我单位近期拟委托对4楼远程教室和机房改造为多功能演播室、导播间、化妆间。演播室满足绿幕拍摄、实景书架拍摄、LED投屏背景拍摄等拍摄需求。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广西人才学习中心多功能演播室基础装修改造。
(二)交付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
二、预算经费(控制价)
人民币:25万元整。
三、项目需求
(一)演播室声光电改造工程:
1.原演播室墙面(轻钢龙骨框架和隔音海绵)约120㎡,原演播室玻璃门1扇,观察窗1副,拆除原机房和扩展部分天花石膏板吊顶约40㎡,拆除原机房防静电地板24㎡,拆除原机房墙面(轻钢龙骨框架和石膏板)24㎡,拆除原机房门1扇,拆除原机房外装饰面及其它设备、垃圾装车外运;
2.墙体改造,设备间进行新建墙体拆分隔断、玻璃隔断。
3.演播室墙面吸音处理、顶面哑光黑喷漆处理、地面铺PVC地胶。
4.演播室隔音门、玻璃隔音观察窗改造。
5.虚拟绿箱改造。
6.强弱电改造。
7.按相关要求设计施工图及效果图。
(二)其他需求详见附件1。
四、交付时间
除我单位因特殊情况提出要求外,交付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
五、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建筑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符合建筑行业内相关验收标准和视觉形象标准,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质保期要求为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需免费提供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技术响应。
六、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且履行合同情况良好;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有一定数量的相关施工技术人员;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报价,未超出经营范围。
七、报价要求(密封)
(一)本项目实行总包价,最高总报价 25 万元(控制价),高于最高总报价的报价无效。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且不限于:服务的价格、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操作与使用培训费、技术支持、售后维护费。
(二)项目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如存在总评分相同的情况,评标组成员可根据报价单位的业绩和工作方案续评,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标准为:

(三)成交供应商应对安全负责
1.项目服务过程中如出现服务人员人身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我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2.项目服务过程中给采购单位或人员造成伤害或财产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八、其他
(一)截标时间:2024年 5 月 20 日下午18:00时前将报价文件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达。投标人应对报价文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的,该报价文件无效,造成我单位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送达地址: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9楼903室。
(三)投标联系人:韦克韬 联系电话:0771-5589103
(四)业务联系人:黄万民 联系电话:0771-5776056
广西南宁人才智力交流开发中心
2024年5月16日